一是按月对各公司经营结果进行多维度比较,将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持续亏损严重,以及虽未亏损但费用畸高的公司确定为重点监管对象。
二是对重点公司开展调研,并以各项监管指标为监控点认真分析公司盈亏情况及原因,掌握公司经营风险动态和业务发展变动趋势。
三是强化监管的交流反馈,综合运用监管谈话、监管函、行业通报等监管手段及时向重点公司反馈监管意见,引导公司加强成本核算和管理,采取措施扭转亏损状况。该制度实施3个月来成效明显,
截至二季度末,天津财产保险市场业务及管理费用率较去年同比下降2.37个百分点,13家公司此项监管指标均呈现不同程度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