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严厉打击非法设立保险机构、销售假保单、编造假赔案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我市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川保监发[2009]60号文件内容,现将我会贯彻落实《四川保险业打击“三假”工作实施方案》作如下安排:
一、统一认识,明确目标
打击假机构、假保单、假赔案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保险发展环境,提升保险业的社会形象,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需要;是防范化解风险,标本兼治,严厉打击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需要;是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行动。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切实实抓好这一工作。
打击“三假”(以下简称“打假”)的工作目标是: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排查、专项清理各保险公司未经审批擅自设立的保险机构,严厉打击制售假保单、编造假赔案等违法犯罪行为,净化保险发展环境,完善和健全保险业防假、打假的长效机制和快速反映机制,切实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1、成立绵阳市保险业打击“三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李新,副组长杨金凤、刘大其、蒋学元。打假办工作人员:张伟勋、张雨乔、文华。
2、各会员单位要积极开展打假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和部门分工负责,各负其责,各司其能,建立“打假”工作联动机制。
3、充分发挥专委会的作用,以行业自律开展“打假”工作。我会财产险专委会、寿险专委会和银邮专委会要分别对“打假”工作作出安排。以行业自律自查和检查为切入点,搞好“打假”工作。
三、工作步骤
1、8月份之前作出“打假”工作安排,成立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打假”举报电话:四川保监局:028-86266703;绵阳监管组:0816-2221161、2246917、2246967;行业协会:2229715、2223366。欢迎社会投诉和举报,对举报有功者按行业自律公约给予奖励。
2、排查、打击阶段(8—11月)
根据保监局的部署,各会员单位要对下设机构、兼业代理机构、单证管理、印章管理、赔案等的真实性进行自查。对社会上流传的“三假”要掌握线索,于9月底前一并向协会报送。
行业协会根据各会员单位报送的材料和接到的举报认真进行梳理,对照行业自律公约分别进行警告、惩戒和上报省保监局。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对待,务求实效。各会员单位要向政府主动汇报保险业“打假”工作活动情况,争取党政和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支持。
2、针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对典型案例要专题报送协会,以便互通信息。
3、严禁以“打假”为由,出现拖赔、惜赔问题。
五、行业协会将对此项“打假”工作作出总结,探索加强诚信教育,建立“打假”长效机制的路子。将“打假”和防止保险诈骗工作长期开展下去。
二00九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