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入推进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工作。今年一季度,福建省共有121万人参加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实现保费1亿元,同比增长32%,支付赔偿金额7177万元,占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35.5%;
二是稳步推进新农合业务。一季度全省共有18个县区开展新农合试点工作,涉及参合农民506.5万人,参合率达94.2%,累计筹集合作医疗基金2.4亿元,同比增长10.8%,支付补偿金额9172万元,占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37.6%。此外,保险业还在19个县区开展新农合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业务试点,保费收入917万元,为289万农民提供了补充医疗保障,累计支付赔偿金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