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由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天津市保险学会、“九鼎”奖组委会、中国保险品牌精英俱乐部主办的“天津市保险专家学者、营销精英、‘九鼎’奖获得者学习新《保险法》座谈会”在天津召开。会上,来自天津保监局、中国保险学会、南开大学的专家、学者以及30多家保险公司的一线营销人员就新《保险法》进行激烈研讨。
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教授刘玮对2月2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进行了系统的分析,概括了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她介绍,相对于2002年的《保险法》,此次修订是全方位的、系统的修订,只有极少数法条没有进行修改。她认为,新《保险法》的修订具有以下几点意义:一是为保险业在全社会树立诚信形象和承担社会管理职能形象提供了法律依据;二是将保护消费者利益落到实处;三是能够有效促进保险公司进行自主创新;四是强化和细化了保监会的监管权限。她认为此次修订有以下五个特点:一是此次修订是系统的、全面的修订,新法从立法的角度讲更加严谨;二是新法参照国际经验,逐步与国际接轨;三是遵守我国入世的承诺;四是注重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五是价值取向非常明确。此外,她对新《保险法》的一些亮点和对于营销人员来说需要特别注意的一些问题进行了阐述。
来自新华人寿、中航三星、太平洋人寿等30多家保险公司的一线营销人员积极发言并提问。中航三星的营销员李南担心新法的实施会引起退保高峰,并问及新法与旧法的衔接问题,刘玮以及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胡文芳等人对营销人员的担忧和提问进行细致分析和解答。新华人寿的营销员刘春对新法的不可抗辩条款表示疑虑,这一问题引起了现场多数专家、学者和营销人员的兴趣,一度成为焦点问题。此外,光大永明人寿的曹乃盈提出的宽限期的变化问题也引起大家的热烈讨论。
来自法律界的人士也结合法律实务的经验交流自己的看法。金诺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大鹏这几年一直在从事保险法律实务工作,他提出帮助营销人员树立法律意识非常重要。此外,他结合自己这几年的一些案例,对即将出台的新《保险法》实施细则提出一些想法和建议。
中国保险学会副秘书长郭峰、保险中国风教育文化集团总经理谢清顺、天津保监局法制处杨扬等人,也就新《保险法》的即将实施纷纷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