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的个人如果与保险公司产生保险合同理赔纠纷,该找哪个部门解决?记者昨日了解到,现在遇到这类事,可找行业的“小法院”——安徽省保险业协会保险合同理赔纠纷裁决委员会。
据悉,安徽省保险业协会保险合同理赔纠纷裁决委员会是诉讼渠道以外公允的行业裁决机构。裁决员由业内理赔、法律、医学专家组成。
该裁决委员会的负责人戴永红告诉记者,我省的裁决委员会是在全国率先试点的。由于投保的个人属于弱势群体,加之保险公司是划级管理,因此出现合同理赔纠纷时,一些投保人往往要费很多时间和精力来投诉,有的甚至找了老半天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为了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我省率先试点的裁决委员会免费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提供理赔纠纷调解或裁决。裁决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对保险公司具有约束力,保险公司必须限期执行。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对裁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再选择仲裁、诉讼等其他形式。
哪些人遇到保险合同理赔纠纷可以向裁决委员会提请裁决呢?戴永红介绍,首先,被保险人是个人而不是单位。其次,是因拒绝索赔引起、或因对赔付范围产生异议、或因对赔付金额产生异议导致的保险合同理赔纠纷、或因拖延理赔导致的保险合同理赔纠纷。其中人身险的受理标准为:门诊类为10000元,住院类为50000元,伤残类200000元;财产险则在20万以下。
需要提醒广大参保人的是,如果要提请省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合同理赔纠纷裁决委员会,那么在提出裁决申请前,承保公司必须已经做出最终书面理赔决定。同时,申请裁决事项没有经过仲裁或者诉讼程序。此外,申请裁决事项还需要提供完整的材料。最后,申请裁决事项必须在纠纷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责任编辑:李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