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纳入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江西通过调整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了待遇水平。同时,通过政策培训、实地宣讲、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城镇居民参保的相关规定,广大城镇居民踊跃参保。
今年,江西省在继续巩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将辖区内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确保大学生参保率达到100%。此外还将尝试开展门诊统筹,充分利用基层卫生资源,缓解城区大医院病人过度集中的压力,以减轻群众门诊医疗费用负担,降低门诊费用,扩大受益面并方便群众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