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教育局与深圳保监局积极推动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并向深圳市政府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在全市全面实施校方责任保险的基础上,按照“政府统筹、市场运作、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增加推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二是实行上述两类保险捆绑招标和统一实施,通过公开招标和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一家商业保险公司统一运作;三是科学界定两类保险的赔付责任和赔付方式。
据悉,深圳市政府原则同意上述建议,责成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深圳市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工作。2月19日,深圳市召开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为全市中小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由市财政、教育发展基金和学生家长按1∶1∶1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