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保监会发布防范利用保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之后,近日,记者获悉,为防止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嫌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以及其他单位、个人涉嫌以保险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保监会又发布了《保险业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预警和查处工作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保监会、各保监局、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建立健全保险业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预警和查处工作机制。
保监会要求,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不得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不得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保险保障和其他便利,发现利用保险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或者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保险保障和其他便利的,须及时向保监会或者所在地的保监局书面报告,对于发生的保险业内涉嫌非法集资的重大或者典型案件,保监局应当在案发后24小时内报送保监会,特别重要的应当立即报送。
业内人士分析,非法集资主要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目前保险业的融资渠道还不是很宽敞,保险公司为增强偿付能力主要有上市融资筹措资本、增资扩股、财务再保和发行次级债券等四个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