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4日,中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在京成立,我国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建设由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委员会是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建设的专家咨询机构,负责对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研究制定过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提供咨询和论证。所谓重大技术问题,包括:我国偿付能力监管模式的转变、我国偿付能力监管标准体系总体框架的建立、制定和发布的偿付能力监管部门规章和重要的规范性文件。
委员会由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保险机构、学术研究机构及国际著名咨询机构的有关专家共同构成。第一届委员会共15名成员,主任是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任期为2007年8月1日至200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