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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款为《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的附加条款。
一、保险责任
本保险负责赔偿《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项下的船舶四分之三碰撞、触碰责任和共同海损、施救及救助等产生的责任、损失和费用。
二、本保险的费率为船舶全损险费率的40%。
三、本附加条款与《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