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及中国保监会曾于2008年4月3日下发《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规定,由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都应投保校方责任保险,倡导学校将保险作为风险管理和控制的基本手段,充分利用保险工具处理学校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各类校园安全事故责任风险,解除学校、家长的后顾之忧。
在这种大环境下,各保险公司均展开了风险评估,根据校方责任保险的保障及赔偿要求、各地学校风险状况,设计差异化费率体系和责任范围,为学校提供合理的保险产品,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校园伤害事故保险产品体系。
其中学平险与校方责任险为适合学生的主要险种。
学平险的保险标的为学生意外伤害,即意外身故或残疾,费率统一为2‰,同时可以附加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率一般为4‰,扣除一定的免赔额后,按比例给付保险金。
如想获得更加全面的保障,还可以附加学生住院医疗保险,以万元为单位,保费依据教育程度不同收费而有所不同,疾病有30天免责期,按级分段给付保险金。
校方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涵盖了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不履行职责的;学校安排学生集体活动,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的;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与饮用水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学校组织或安排的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超出正常学生生理承受能力的;明知学生体质特异,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活动,在教学生活安排中教职员工未予以适当照顾的;事故发生后,学校未采取措施及时救护的;教职员工殴打、体罚学生的以及发生依法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意外事故的,依据赔偿限额、学校分类来厘定保费。
学平险与校方责任险看似相同,其它大有不同,通过下表的对比会更加清晰。
都邦保险温馨提示:校园是学生成长的摇篮,但依然存在学生受伤害的风险,如果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的险种投保,将更有利于保障孩子们健康成长。